認真說起來這應該算是一本報導文學……?而且是犯罪報導……?
對我來說,要記錄這樣的一本書頗為困難。
我既基進又衛道,對,我很矛盾。
如果「脫離脈絡」的看這本書,單純的作為一個「小說」來觀看,我覺得這是一本挺吸引人的書。
首先依然是稱讚譯者,我喜歡這本書的翻譯,讀起來很自然很舒服,甚至出現了相當文雅的用詞而不令人感覺拗口只覺學養扎實。
故事像是一小塊一小塊的部位填色,進而拼組成一張完全的畫作一樣,每一章每一節有自己的小主題,章節與章節間未必全然順敘,好似閱讀隨筆,綜觀卻又會發現組構巧妙,正是人物側寫,唯有多方組構,見人的多面方可能趨近構成全面。
一旦「有意為文」,就必然有組織、編排、展示的成分,作者抓住了三條主線,以故事化的方式「再造」真實,就像濾鏡化的照片,為人與真實之間拉出一段安全距離,像戴上墨鏡看太陽,似乎就能看見太陽的美好,事實上最先看見的並不是太陽。
作者本身也相當有自覺。她清楚知道她的「寫真」並非「再現」,而是即便她無意如此都必然將成為「創作」,而她所描繪的「客體」──包含她所記下的她自己──都將轉變為「表演者」,「扮演」著「故事」中的「角色」。
這是一個真實事件的紀錄嗎?即便我確實查證過這些人物的真實存在,我都沒有強烈的實感。
但它偏又的確生自我們的肉身所處的這一個世界。
書中也明確表現出了作者自身的道德思辯──儘管這也不免是作者的一種「表現」。
我面對的是與之相同的矛盾──該怎麼解釋這一連串的追尋?
大抵可說都是一種「執迷」。誠如作者自述,犯罪者、緝捕者、報導者,驅動力都是執迷。定位的區界,僅僅是一線之隔。觀看者亦然。
所以我其實不太應該給這本書作評斷,這不是一個適合這樣標示的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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