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

莫道閒情拋棄久

我曾經愛召奴愛得非常的瘋狂。而至今我仍然將召奴的名字刻在自己的靈魂之上。


這是獻給召奴的。

當年寫的東西,也許有一點矯情,然而即便是現在重讀,我還是不想否認那樣的情感。
──那是真的。
在那個時候還那麼那麼小的我的心中,那些被人家說是虛妄的情感都是真的。

我曾經覺得我可以為了召奴去死。
儘管我現在知道即便誰怎麼了我也不可能對我自己怎麼樣。
我曾經希望睡醒之後會發現自己身在心築情巢,
而即便是現在我仍認為這是個非常美麗的夢想。

小孩子是會戀愛的。
戀愛不一定是人跟人之間的。

我天天在浴室的牆上用手指頭沾水寫著召奴的名字,寫得牆上即便乾燥之後都能明顯看出那兩個字。
我還是會盯著召奴看好久,我聽召奴的配樂還是會哭。
好比說在回顧的現在我就哭得不可思議。

我已經離那個世界好遠好遠了。
可是我愛他們愛了十三年。

我對召奴的記憶保持在很久以前。有時我會反省究竟先轉身離開的到底是誰。

我還是會期待著在夢裡再相聚,夢之於我也是一個非常真實的世界。

99.07.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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